李长爱,女,1964年4月生,现任湖北经济学院会计学院教授(二级)、博士、硕士生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合作博士生导师,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中国会计学会资深会员。
1985年中南财经大学财务与会计专业毕业,获经济学学士学位;1988年中南财经大学会计学专业研究生毕业,获经济学硕士学位;2006年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专业博士研究生毕业,获
在《管理世界》、《会计研究》、《审计研究》等刊物上公开发表专业学术论文70余篇,主持国家社科基金课题2项,参与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及其他国家级与省部级课题10余项。主要讲授课程:中级财务会计、高级财务会计、会计理论等;主要研究方向:会计理论、上市公司会计监管、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管。
李长爱2008年被评定为“全国先进会计工作者”,2004年获“全国优秀教师”荣誉称号; 1998年被评定为湖北省跨世纪学术骨干;1995年获中国人民银行总行金融教育基金会“优秀教师奖”。
李长爱兼任中国会计学会理事;湖北省珠心算协会副会长;湖北省会计学会常务理事;湖北省审计学会常务理事;武汉市审计学会常务理事、武汉市审计局特约审计员;湖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