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进一步完善和发展
《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下发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了贯彻落实的实施意见。中央和各级地方党委与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代表人士的民主协商会、座谈会、情况通报会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凡属国家的大政方针、重大问题和重要人事安排方案,中共中央、国务院都在出台前及时同各民主党派协商,听取意见;中共中央全会精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外交形势等重大情况,都及时向他们通报。据统计,党中央、国务院从党的十四大到1998年初,共召开这类会议近一百次,促进了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保证了党和政府各项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党的十四大以后,中央有关党政部门对完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又采取了一些新的举措。
(二)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1994年4月,刘永好等十名私营企业家联名向全国私营企业家发出了《让我们投身到扶贫的光彩事业中来》的倡议书。提出到“老、少、边、穷”地区开发资源、兴办企业、培训人才,为缩小地区差距,实现共同富裕,动一份真情,献一份爱心,做一份贡献。倡议书发出后,得到了中央领导的高度赞扬,赢得了各级党委和政府的大力支持,受到了全国广大私营企业家的热烈响应。江泽民为光彩事业题词:“发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促进共同富裕。”称赞“此件事很好!”随后,成立了中国光彩事业促进会,时任中央统战部部长的王兆国担任会长。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也相继成立了类似的促进机构,配备了工作人员,形成了全国性的组织网络,发挥了很好的组织、推动、协调作用。截至1998年7月1日,全国参与此项事业的民营企业家达2669人,实施项目3589个,其中投资2000万元以上的项目115个,到位资金75.35亿元,贸易总额42亿元,培训人员32.97万人次,捐助办学或公益事业6.59亿元,帮助153万人脱贫;初步形成以“京九沿线”、“三峡库区”和全国各地重点项目相结合的“一线、一片、多点”的布局;内容已由最初的“开发资源、兴办企业、培训人才”扩展到贸易、基础建设;参与者已从大陆扩展到海外。可以说,这项事业是“方兴未艾”,它的“光彩”将与日俱增。正如李瑞环所指出的:光彩事业体现了中华民族乐善好施、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是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具有战略意义的活动;是惠及百姓、功在千秋的事业,既是一种经济行为,又是一种充满感情的道德行为,是对国家的热爱,对社会的回报,对人民的奉献。